人生常勝軍Jay-Z終於嘗到戰敗的滋味了,輸掉一場打了四年之久的官司,而對手並不是什麼音樂公司或是大企業,而是一家名為Rockafella餐廳的老闆Terry Miller。回到2006的時候,
Jay-Z當時仍然是Roc-A-Fella唱片公司老闆,對英國籍的
Terry Miller指出其經營的餐廳Rockafella故意與自己的廠牌取一樣的名字來混淆視聽,讓大家以為跟自己的唱片公司有關並吸引客人,疑似侵權,不過負責偵辦此案的法官表示Rockerfeller餐廳在英國境內的名氣遠超過Roc-A-Fella這家嘻哈廠牌,故判
Terry Miller勝訴。並讓他擁有商標所有權在英國境內自己使用。
Jay-Z方面則要支付這四年來對方打官司的相關費用外。
Terry Miller當年參加電視烹飪比賽節目''Hell's Kitchen''奪冠贏了二十五萬美元,利用該筆獎金便開設Rockafella餐廳。
這件類似案子發生另一位嘻哈大亨
Diddy身上,他在2007年對英國倫敦
DJ Richard "Diddy" Dearlove提告,指出他抄襲藝名,結果
Diddy自己不但打輸,還被法官禁止在英國境內使用
Diddy這個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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