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

[新聞] 台大生吸大麻,警方怪到嘻哈頭上


以下新聞轉貼:
台大法律系進修部學生、台灣嘻哈網前執行長傅季祥,十三日晚間遭土城廣福派出所查獲吸食大麻,但他認為警方大驚小怪,因為美國吸大麻並不違法。對於學生涉及吸毒,台大法律系不願多所表示。

十三日晚間十點,土城警分局廣福派出所員警於中華路臨檢,發現傅嫌開著自小客車神情緊張,上前盤查聞到車上有一股濃濃怪味,經深入追問,傅嫌坦承吸食大麻,警方並在車上查獲九公克大麻和大麻吸食器。


警方調查,傅嫌目前就讀台大法律系進修部五年級,曾擔任「台灣嘻哈網」執行長;傅的家境相當優渥,十年前在美國加州念書時染上毒癮,回台後常流連夜店把妹,並向綽號「麥可」的男子購毒。


傅遭逮捕後神情自若,還向警方炫耀持有的「濕潤大麻花」是大麻中的極品,吸食器也是在美國的精心收藏。傅抱怨吸食大麻在美國是合法行為,自己沒有販賣毒品,沒有影響別人,警方不必大驚小怪。警方指出,傅嫌長期參與嘻哈社團,懷疑可能有集體吸毒行為,將持續追查相關案情,十四日將傅嫌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法辦。

(家長言: 我竟然認識新聞事件主角.................WE HAVE GREAT TIME BEFORE....LO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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